通知公告

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扩充招标代理机构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2日 19:01 | 浏览次数: | 来源:党委宣传统战部 | 作者:张鹏飞

为保证学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招标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方便学校各采购部门和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和综合信用评价结果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经学校研究决定扩充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代理机构库。具体事宜如下:

一、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代理库扩库流程

1.凡符合我校代理机构报名条件的均可下载填写《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代理机构库入库申请表》并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政府采购网信用情况截图打印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情况截图打印件及企业荣誉、资质材料复印件(所提供材料加盖公章)交由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2.国有资产管理处对报名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和评分。

3.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校内有关部门根据评分标准进行材料审核和评分审核。

4.根据学校现有采购业务和新校区建设任务的需求,本次扩库在原有的5家代理机构之外择优选取3-5家扩充到学校招标代理机构库中,并由国有资产管理处通知报名企业录取结果。

5.学校不与入库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合同,待使用入库企业时与企业签订委托协议。

二、代理机构报名条件

1.申请入库企业必须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入库企业。

2.辽宁政府采购网信用评价必须为12分(满分)。

3.必须在锦州市具有独立的办公及档案管理机构。

4.必须在锦州市市内拥有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要求的独立的自主场地用于招投标工作。

三、学校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

国有资产管理处作为学校授权的招标组织管理机构对入库代理机构的使用不具备选择权,只负责组织、记录招标过程和根据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综合信用评价向校内采购部门和采购人推荐代理机构。

四、入库期限及退库事宜

1.入库代理机构入库期限为两年,期满后由代理机构自主提出入库申请。学校对资质重新审核,通过后重新入库。

2.入库企业如不愿继续为学校提供代理服务需提交书面申请,学校按退库处理。

3.入库企业无法经营、重大违纪和辽宁政府采购网信用评价不满12分,达不到学校要求的报名条件,学校一经核实按退库处理。

4.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统一解释。

五、其他事宜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6日16:00前

2.报名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129号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楼国资处。

3.联系人:王磊

4.联系电话:0416-3920789   13940660246



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7月12日 

附件1:代理机构库入库申请表.xlsx 

附件2:评分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