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我为校歌赋词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6日 08:33 | 浏览次数: | 来源:党委宣传统战部 | 作者:张鹏飞

全校各部门,全体师生、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彰显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弘扬“铁院铁律 大道致远”的育人精神,增强师生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集校歌词曲,现将开展“我为校歌赋词曲”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作品时间

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7月30日结束。

二、征集作品对象

学校教职工、学生,已毕业的校友和关心我校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作品要求

1.报送的作品可以是几句词曲或也可是完整全篇词曲。

2.歌曲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立意深远,彰显我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同时体现学校的办学历史、文化传承、校风校训等。

3.作品要求原创,歌曲长度控制在4分钟左右,适合合唱、重唱等不同形式的演唱。

4.歌词简洁凝练,朗朗上口,耐人寻味。曲谱旋律优美,节奏明快,易于传唱,催人奋进。简谱或五线谱均可。

5.词曲可同创,也可分别创作。歌词、歌名须附释文或说明(包括创作思想、创意说明、典籍出处、相关注释等)。

6.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责任。作者享有词曲的署名权,学校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若不同意,来稿申请予说明)。如作品仅有部分内容或创意为学校最终采纳,将不予作者公开署名,学校将以证书的形式确认作者的创作贡献。

四、作品提交方式

1.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投稿,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ltyxcb@126.com(邮件名称:作者姓名+辽铁院校歌投稿)。

也可以邮递方式投稿,来稿请邮寄至: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29号 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党委宣传统战部(收) 邮编:121000寄信人处注明:校歌投稿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416-3920551

2.来稿者应在文件中注明真实姓名、详细联系地址或工作(学习)单位、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方便日后沟通。

3.作品统一用A4纸格式,打印或手写均可。

五、评选及奖励办法

1.学校组成“校歌”征集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统战部,同时由相关校领导、教师、学生代表组成评选专家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提交的作品进行梳理汇总和评定。

2.提交作品一经选中,校歌歌词作者和曲谱作者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我为校歌赋词曲”活动方案》



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25日

     “我为校歌赋词曲”活动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