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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师王佳宁荣获“普通高校少数民族大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6日 15:43 | 浏览次数: | 来源:学生处 | 作者:栾长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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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党的教育方针、民族政策,经高校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表彰2021年度普通高校少数民族大学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辽教办〔2021〕411号),我校铁道运输学院辅导员王佳宁同志获评“2021年度普通高校少数民族大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王佳宁少数民族大学生管理工作简介

322EF王佳宁,男,汉族,中共党员,2017年6月到校任铁道运输学院辅导员,做学生管理工作。担任辅导员以来,立足本职工作,履行工作职责,以为学生服务为宗旨,管理新疆籍、西藏籍等少数民族学生271人,其中新疆籍维吾尔族学生10人,回族学生8人,锡伯族学生8人。结合少数民族学生实际,针对性做好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坚持科学育人的导向,帮扶关爱少数民族学生健康成长。为了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减轻生活心理等压力,帮助学生自强自立、自尊自信,经常与他们谈心给予精神、思想鼓励,使他们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当中去。同时积极推进少数民族学生奖助学金、爱心基金等方面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健康成长。

坚持立德树人的培养方式,鼓励少数民族学生融入集体。通过开展文化活动,加强民族文化宣传,鼓励少数民族学生积极参加校园活动,发挥少数民族学生特长,增强少数民族学生在校的融入性与团结性。并且积极引导学生向党组织靠拢,让学生设身处地感受内地师生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感情,感受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关爱。

坚持红色氛围熏陶,积极培养少数民族学生骨干。教育引导少数民族大学生骨干,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切实发挥少数民族学生骨干在维护民族团结、增进民族互信方面的积极影响,传播正能量,引导学生干部以实际行动真正起到在学生当中的骨干模范带头作用。

加强少数民族学生沟通与谈心谈话。定期下班级、入寝室,主动了解和解决学生实际困难。从生活、心理、学业、就业等多角度联合学院、家庭、社会三方,共同努力让少数民族学生感受到学校的温暖,增强归属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坚持负责到底原则,关注少数民族学生就业工作。在就业工作中,始终坚持“接进来,送出去”原则,把少数民族学生的就业服务工作作为重点,认真进行摸底调查,准确掌握他们的就业状况、就业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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