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及各相关部门:
为了做好2017年度省级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培训内容为职业教育方针政策、专业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改革成果、教育技术应用、专业课程的新知识、新内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
二、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为省内各高、中等职业院校专任教师,原则上为现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的骨干教师或相关专业带头人。每校申报各培训基地项目参培人员,每项目限2人(含)以下申报,2017年度已参加省级培训的教师,不得再次申报。
三、培训形式和时间培训工作由我省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及省教育厅指定的院校具体承办,培训形式为脱产集中学习,培训时间详见《2017年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第二批)汇总表》。
四、培训考核学员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后,由辽宁省教育厅和承办单位共同颁发培训证书,优秀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五、培训经费参加培训教师的培训经费、食宿费等由省承担,往返交通费由教师所在学校承担。
六、培训报名请各系部及相关部门组织本部门人员报名,要求报名的老师必须确保能够按时参加培训,报名后不得更改。兼课教师应到教学所在系部报名。各部门填写《培训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ltypeixun@163.com。
上报截止日期:11月26日(本周日)下午14:00之前。
2017年辽宁省职业院校师资集中培训项目(第二批)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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