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21]67号)(见附件)文件要求,经个人网上申报、人事处现场审核,共有18位同志基本符合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现将名单公示如下(按照拼音首字母排序):
陈露、陈鹏、陈启迪、崔秋实、代静、费强、付妍、郭岳、郝柏乔、侯程、胡超群、纪然、贾增涛、刘健、王博、王子、徐博、张小寒。
对上述人员申报教师资格证有异议,请于5日内(10月15日-10月19日)到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416-3920433。
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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