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依据《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规定了我系自习的相关要求以及检查和扣分标准。在检查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记录和扣分,最终如实反映到个人档案中。
二、适用范围
铁道工程系全体在校学生。
三、1、规定
(1)按时自习,不迟到、不早退;
(2)保持自习纪律,不大声说话,不玩手机;
(3)不随意走动,不乱出入教室;
(4)不旷课。
2、检查
系学生会纪检部负责每天自习检查,检查过程中认真仔细核对,公平、公正、公开如实记录检查信息。
3、扣分标准
(1)迟到、早退每人次扣2分;旷课每人每节扣5分;
(2)大声说话、玩手机每人次扣3分;
(3)随意走动、无故出入教室每人次扣3分;
(4)事假每人每节扣2分,病假每人每节扣0.5分(长病假除外);
(5)其他违反规定的情况视情节严重程度酌情扣分。
4、本办法适用于铁道工程系全体在校学生,休学者在休学期间不予记录。纪检部要及时上报相关检查情况,秘书部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其他各部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到个人档案中。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在铁道工程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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