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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铁道工程系学生自习管理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18-12-19


一、目的

依据《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规定了我系自习的相关要求以及检查和扣分标准。在检查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记录和扣分,最终如实反映到个人档案中。

二、适用范围

铁道工程系全体在校学生。

三、1、规定

1)按时自习,不迟到、不早退;

2)保持自习纪律,不大声说话,不玩手机;

3)不随意走动,不乱出入教室;

4)不旷课。

2、检查

系学生会纪检部负责每天自习检查,检查过程中认真仔细核对,公平、公正、公开如实记录检查信息。

3、扣分标准

1)迟到、早退每人次扣2分;旷课每人每节扣5分;

2)大声说话、玩手机每人次扣3分;

3)随意走动、无故出入教室每人次扣3分;

4)事假每人每节扣2分,病假每人每节扣0.5分(长病假除外);

5)其他违反规定的情况视情节严重程度酌情扣分。

4、本办法适用于铁道工程系全体在校学生,休学者在休学期间不予记录。纪检部要及时上报相关检查情况,秘书部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其他各部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到个人档案中。本办法自201491日起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在铁道工程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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