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现启动2023/2024学年教科研成果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内容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内取得的本专业相关成果,包括著作、论文、成果获奖(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专利、软件著作权。
二、申报人员
全体教职工。
三、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7日前将成果录入系统,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收申请。为不影响学校数据填报、个人科研成果奖励、职称评审、人才评选,请严格遵守填报时间。
四、申报指导
科研管理系统支持360极速模式、火狐、谷歌浏览器,不支持IE。
科研管理系统登录方法:学校网站首页→分类导航→VPN→科研管理系统。
用户名:教工号
初始密码:0
五、注意事项
1、申报人要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在成果申报中出现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按《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辽铁院发[2021]31号)规定处理。
2、课题结题成果需要课题负责人自己核对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内课题的项目状态与信息是否完善。
3、所有申报成果均在科研管理系统内填报,无需部门负责人审核,申报信息只有一次修改机会,如果二审不通过,延期至下次申报。
4、所有成果都由本校第一负责人申报,并同步到参与人。为了不影响本人和参与人的成果奖励和职称评审等,请第一负责人及时申报,参与人配合监督。
5、所有上传的附件必须为PDF格式,文件名按提示要求书写,其他格式和写法不予认定。
6、本次申报的成果获奖是指教科研成果获奖,不包括竞赛获奖、指导学生比赛获奖、课题结题获奖等,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
7、公开发表的论文增刊、扩展版、论文集、会议论文、连续型电子期刊不在审核范围之内。
8、再版教材、著作不在成果奖励审核范围之内。未应用于学校实际教学的教材,副主编与参编人员需要提交教材原件、出版社证明原件、出版合同的原件、个人签署的学术诚信承诺书(附件1),同时将出版社证明、出版合同、教材书稿、个人签署的学术诚信承诺书的电子版上传科研管理系统,一旦查实虚假内容,按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处理。
如有问题,请联系发展规划处张丹老师,联系电话13897885566。
详情见阳光校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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