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3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启动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结合学校实际,本年度组织的基本科研项目申报类别为自主选题项目,分为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会类,申报额度为8项。
二、申报要求
1、具体申报要求详见《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341号)(附件1)和《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实施细则(试行)》(辽铁院发[2021]95号)(附件2)。
2、申报材料包括2024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汇总表(附件3)、高校2024年度基本科研项目简介(附件4)、学术承诺书(附件5)、辽宁省教育厅自主选题项目(自然科学类)立项申请书(附件6)、辽宁省教育厅自主选题项目(人文社会类)立项申请书(附件7)。
3、申报项目须有依托的科研平台,具体详见2023 年教育厅基本科研立项问题解答(附件8)。
4、结题标准参照《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实施细则(试行)》(辽铁院发[2021]95号)(附件2)中面上项目结题要求。
5.项目研究周期为 2~3 年(起始时间为 9 月 1 日),未按时完成的项目,经学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后,给予撤项处理,并按相关规定收回剩余科研经费,同时该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年度起 3 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此类课题。
三、申报时间
2024年8月23日18:00前将匿名申报材料(立项申报书和项目简介)上传至科研系统,经学校评审通过后再按要求提报其他申报材料。
详情见阳光校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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