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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5-03-11

一、 宿舍规则

1、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和执行学生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

2、学生寝室一经分定,原则上不再调整。学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居住,不得擅自调整,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个别调换,须经学生处同意。

3、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不准往公共场所乱扔乱倒垃圾杂物、污水、严禁在宿舍内焚烧废纸等杂物。

4、值日生必须在上、下午第一节课和晚课前搞好室内卫生,将垃圾堆放到指定地点。寝室内做到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清洁,窗明几净,无蜘蛛网,无灰尘,无垃圾,无痰迹。

5、室内禁止乱写乱画、乱贴,床上禁用围帘。

6、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保持宿舍安静,严禁喧哗。

7、学生宿舍开关楼门按学院作息时间执行,早出晚归学生一律出示证件,说明原因,并在值班室登记。

8、按指定房间和床位就寝,不准私自调换、窜宿、留宿外来人员。

9、宿舍内严禁打麻将和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10、学生不准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架和从事经营活动。

11、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节约水电,严禁私接电源使用电器。

12、宿舍按学校规定标准安装的设施和配备的家具,任何人不准拆动和调换。

13、严禁在宿舍内玩球、操练杠铃及大型体育器械。

14、严禁男女同学在宿舍内互访、逗留。

15、学生离开宿舍必须锁门,关好门窗。如门锁损坏需更换时要及时报告舍务员处理。

16、本寝钥匙人手一把,值班室钥匙不外借。

17、宿舍内禁止使用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罐、点蜡烛和各种电热器。

18、发现盗情、火情等紧急情况要及时处理并马上报告舍务员。

19、携带大型及贵重物品出入宿舍须由舍务管理人员检查登记。

20、来访人员要办理登记手续,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准随意出入宿舍。

21、熄灯后不准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22、办理完走读手续的学生不准在宿舍内住宿。

23、毕业生离校期间,在寝室有破坏公物行为,其当事人不予发档案,通知单位,令其返校,按物品价格赔偿损失。

24、宿舍内有违纪行为,未查明责任者,由寝室居住人共同承担责任。

25、宿舍内不得豢养宠物。

2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进入宿舍。

二、学生宿舍量化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1、卫生

1)天棚墙壁。日光灯、门窗、玻璃、窗台、暖气片、墙壁四周无尘、无蜘蛛网。

2)床上。被子叠放整齐规范,床单、被褥、枕巾干净。

3)床下。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死角。

4)地面清洁无垃圾、痰迹。

2 、纪律

1)宿舍内严禁乱泼脏水、乱扔脏物。

2)就寝,按时熄灯,不准喧哗,不准搞其它活动。

3)爱护宿舍内一切设施,不准私自调动、拆卸。

4)寝室内严禁超配家具。

5)寝室内严禁私接电源使用电器。

6)寝室内严禁生火做饭。

7)寝室内严禁吸烟、喝酒。

8)不准私调床位、窜宿、严禁留宿外人。

9)寝室内严禁存放和使用杠铃,宿舍内不准玩球。

10)离开宿舍要及时关灯,锁门。

11)严禁男女同学到宿舍互访。

12)用完水后及时关好水笼头。

(二)考核办法

1、卫生

1)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每周三下午进行一次卫生大清扫。

2)宿舍卫生不清扫,每次按0分记。

3)床上用品叠放不规范者,每床减1分。

4)不叠被子每床减2分。

5)床上用品不干净者,每床减1分。

6)床下物品摆放不整齐减1/床。

7)地面有垃圾、痰迹减1-3分。

8)铁线上物品摆放不整齐减1分。

9)衣柜上物品摆放不整齐减1分。

10)墙壁不洁净(灰尘、蜘蛛网等)每处减1分。

11)窗台、门、窗不洁净每处减1分。

2、纪律

1)乱泼脏水、乱扔脏物,每人减2/次。

2)不按时熄灯减1/舍。

3)熄灯后舍内仍在大声喧哗减1/舍。

4)熄灯后仍在舍内搞文体活动减1/舍。

5)熄灯后仍洗漱减1/人。

6)舍内无人不关灯、不锁门减1/项。

7)洗漱或垃圾倒入走廊或从窗户倒出室外减1/人。

8)男女同学在寝室互访、逗留减2/人。

9)私调床位、窜宿舍者减1/次。

10)晚归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减1分。

11)私自调动宿舍设施减1/

12)旷寝减5/

(三)记分办法

宿舍量化考核采取月记分法:取本月四周成绩之和的平均值为该宿舍、班级当月的宿舍量化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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