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是将学生在校期间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情况转换为分数并加以积累。学生所得积分的多少是其在校表现的综合反映。
一、积分计算公式
F=X×30%+Y×70%
F:学期总积分
X:德育积分
Y:智育积分(学期学习成绩平均分)
二、积分计算办法
(一)德育积分:X
1、班级考核基础分(80分):
(1)政治思想方面(16分)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分),关心时事政治(4分),爱祖国 (4分),上进心强(4分)。
(2)道德修养方面(15分)
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 (3分),诚实正派、坚持正义(3分),尊敬师长、团结互助 (3分),勤俭节约、爱护公物(4分),自我批评 (2分)。
(3)组织观念(14分)
集体、个人关系 (4分),集体荣誉感 (6分), 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4分)。
(4)遵规守纪(18分)
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8分),遵守作息制度(6分),按时参加各项体育锻炼(4分)。
(5)学习态度(8分)
(6)劳动卫生(9分)
热爱劳动并尊重他人劳动(5分),个人卫生习惯 (4分)。
上述考核内容的减分由班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经学生大会通过后执行。
2、加减分
(1)荣誉称号加分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加5分。
“文明宿舍”宿舍长加1分,宿舍成员加0.5分。
以上加分不得重复。
(2)学生干部工作加分
班级学生干部,由辅导员和班主任根据其工作等情况加分(0~1.5)分
校级学生干部,由学生处、团委根据其工作情况加分(0~3.5)分。
以上加分不得重复。
(3)其它加分
受校通报表扬,一次加3分
获其它级别的表扬或嘉奖的,可由学生处认可,酌情加1~5分。
获省、市级知识竞赛前6名者加2~6分(含集体名次)。
获校级知识竞赛(经学生处事先认可)前3名者加1~3分。
(4)减分
受留校、留团察看处分者减60分;
受记过处分者减50分;
受严重警告处分者减40分;
受警告处分者减30分;
受通报批评者减15分。
3.德育积分与操行等级评定。各项加减分要在下学期开学初规定时间内汇总到班主任或辅导员处,班主任、辅导员负责对本班每个学生的学期表现进行量化考核,以100分为最高德育积分。
德育积分75-100分,操行等级评定为优;德育积分65-74分,操行等级评定为良;德育积分60--64分,操行等级评定为及格;德育积分60分以下,操行等级评定为不及格;、
3、德育积分的最终确定
(1)X每学期计算一次。
(2)学生个体在校期间的最终德育积分(操行成绩)是每个学期德育积分的平均值。
(3)最终德育积分(操行成绩)不及格者按结业处理。
(二) 智育积分:Y
将每学期课程(即:理论课、实践课、体育课、劳动课)的期末考试、考查成绩(以补考前成绩单为准)均按百分制计算(非百分制按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45分换算),取平均分。
三、积分的作用
1、积分成绩作为评定奖学金的主要依据。
2、积分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3、积分作为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
4、积分作为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主要依据。
四、说明
1、对留级的学生可在毕业前积累总分时,将重读的两年的积分相加取平均值。休学者在休学期间不予积分。
2、各班应在下学期开学初规定时间内将积分结果填表上报学生处,经学生处审核确定。
3、本办法解释权在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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