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2020年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5-09


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团十八大和团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学校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校团委将持续加强发展团员调控,加强团的基层建设,规范做好2020年发展团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年发展团员计划

按照团中央2020年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各学年青年学生底数摸排和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情况,团省委根据学校2020年上报发展计划情况,综合确定2020年我校发展团员计划数和指标分配。根据团省委分配给学校的计划指标,校团委按照2020年初各学院上报的拟发展计划比例核算出各学院团总支2020年发展团员计划名额,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 1。

二、工作要求

1.严格入团标准和程序。各学院团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团员先进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宁可少一点,也要好一点,切实在团员标准要求上严起来,突出政治标准和道德素养。对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突出表现的青少年,在符合《团章 》规定的前提下,适当优先发展。要严格规范入团程序,建立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全过程培养评价机制,切实从源头上确保发展团员质量。要严格执行《 团章 》规定,年满14周岁方可入团。团员发展要严格执行入团仪式有关规定。

2.加强科学统筹。各学院团总支要根据校团委分配的计划,研究制定2020年发展团员计划,精确到每个团支部计划数量及编号号段,同时将计划分配情况存档备查。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将通过智慧团建系统把指标相应号段嵌入系统,使号段与各高校一一对应,并逐步提供新发展团员编号使用情况统计、查询功能。

3.加强工作指导。各学院团总支要指导所属团支部准确理解工作要求、科学分配计划、规范发展程序,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学院团总支要加强对发展团员工作的检查督导;要抓好新发展团员信息录入工作,2020年新发展团员须在团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一个月内登记新发展团员基本信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2020年新发展团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2)。






附件1

2020年发展团员名额及编号号段

序号

团总支名称

分配名额(个)

发展团员编号号段

1

铁道运输学院团总支

12

202021080251-202021080262

2

电气信息学院团总支

5

202021080263-202021080267

3

铁道工程学院团总支

7

202021080268-202021080274

4

铁道机车学院团总支

7

202021080275-202021080281

5

铁道车辆学院团总支

5

202021080282-202021080286

6

通信工程学院团总支

2

202021080287-202021080288

7

城市轨道交通学院团总支

2

202021080289-202021080290













附件2

2020年新发展团员基本信息表

序号

团员入团单位属地

姓名

省份证号码

性别

民族

入团年月

手机号码

发展团员编号

备注

高校团委

院(系)团组织















































































































注:1.本表需应涵盖学院团总支当年度全部新发展团员,所有项目均为必填项;2.手机号码一栏须填写团员本人常用手机号码;3.发展团员编号须与《入团志愿书》封面右上角发展编号一致;4.入团年月须以“年份-月份”的格式填写,如“2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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