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入党推优”工作的通知
各院团总支:
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各院团总支要充分认识“推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扎实推进团员“推优”工作。
一、“推优”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
2、在校注册学生;
3、递交入党申请已满六个月;
4、上一年团员教育民主评议等级为合格以上;
5、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行为,无处分和其它不良记录;凡受过校、院各种处分者,不予“推优”;
6、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学习态度端正,本学年内考试成绩无挂科;
7、能积极主动地参加各项共青团活动并完成团组织布置的任务,积极参加公益、集体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并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8、在同等条件下,担任各级团学干部且工作成绩突出的团员、获得校级以上奖项和上一年团员教育民主评议等级为“优秀”的团员、在疫情防控期间有突出表现的团员应予优先考虑。
二、“推优”名额
18级、19级每班3-5人(在疫情防控期间有突出表现的团员,推优不占班级名额)。
三、“推优”程序
1、团支部对照“推优”条件,结合支部团员综合表现,在征求院团总支、班主任和辅导员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本支部“推优”候选人;
2、团支部根据上一级团组织的部署,组织全体团员召开线上推优大会,参加人数不得少于本团支部人数的五分之四;
3、“推优”大会由团支部书记或委员主持。主持人介绍“推优”的有关要求,在结合“推优”候选人日常表现的基础上,团支部成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推选;
4、团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初步“推优”人选名单,在推优表中填写意见,报院团总支审核;
5.各学院团总支将名单整理汇总后,统一上交到校团委,由校团委进行审批。
四、推优时间要求
各院团总支于3月16日至3月25日期间指导各支部进行推优,3月27日前将附件2电子版发至校团委邮箱:ltytuanwei@126.com。附件1与附件2纸质版待疫情结束后加盖公章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03团委办公室。
以上解释权归学校团委,特此通知。
附件:1.团员入党推优表
2.**学院团总支团员入党推优汇总表 附件2:团员入党推优汇总表(1).xls x 附件1:团员入党推优表11(1).docx
共青团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