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促进铁道运输系学生养成良好的出操的意识推到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进一步加强我系学风、班风的建设,特拟定此管理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铁道运输系全日制在校生早操的管理工作。
3.职责
铁道运输系学工办负责早操管理工作的制定、早操处理结果的审核与发布。
4.工作程序
4.1 早操组织
4.1.1 各班同学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升旗仪式。升旗时要严肃认真,不准说话,不准随意走动,不准擅自离开。因极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升旗仪式者,必须有辅导员、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否则按旷课对待。凡违反升旗制度者,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4.1.2 遵守时间,集合迅速,队列整齐,着装规范。做操要准确有力,动作到位,坚持始终。做操时不准前说话,不准随意走动,不准打闹,不准中途离开。
4.1.3 体育部要对早操进行检查督促,对违反早操纪律者予以必要的批评教育,因事不能上操者必须有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名的请假条。
4.1.4 凡无故不上操者,按旷课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4.1.5 学生出操时要衣着运动服,穿运动鞋。
4.1.6 早操结束后按班级次序依次退场。
4.2 早操考核
4.2.1 早操迟到、早退每人次扣1分,跑操过程中离队每人次扣1分。
4.2.2 事假每人次扣0.1分,病假不扣分;无故旷操每人次扣2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4.2.3 做操质量不到位者,必须到班级队伍前进行做操,每人次扣1分,班级(早操项)2分。
4.2.4 跑操过程中停跑,个人和班级(早操)各扣1分,队形不整齐班级(早操)扣1分;班级整体早退,按人次扣班级(早操)分,每人次1分。带头早退者,给予警告处分,按警告处分扣分。
4.2.5 集合速度慢或集合完毕有人随意走动每人次扣1分。
4.2.6 最后一圈不跑或从草坪中间穿越(跑近道)每人次扣2分;未到规定地点解散,按人次扣班级(早操)分,每人次1分。
4.2.7 升旗.早操未按规定穿校服及早操喧哗者,个人和班级各扣1分。
5.支持文件
《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