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2日下午3点30分在思源楼301教室,教务处组织召开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选修课管理工作联合会议。会议由教务处长晏明军主持,邀请人事处长于丽、质量管理处副处长谭宝军出席,教务处副处长孙桂岩、本学期选修课任课教师和教务处教学干事等共同参会。
晏处长首先就本次会议召开的目的及选修课在教学体系中的重要性做了说明。他指出,选修课是任课教师发挥自身专业所长及知识积累,结合学生专业特点、拓展知识面、提高素养所开设的一门课程。选修课作为学生人才培养方案的一部分,与其他课程同等重要,因此选修课的管理是学校整体教学管理的一部分。选修课管理应与其他课程“同标准、同要求、同考核”。教学管理就如“木桶效应”,不能有短板,任课教师只有讲原则,严教、严管、严考,学生才有敬畏之心,才能达到事半功倍之效果,有效促进学校整体教学管理。
会上,晏明军处长就教学管理工作方面对选修课提出了严格要求:
1、 要求任课教师教学资料完备:授课计划、课程标准(大纲)、教案、学生成绩册、教学日志等教学资料要准备齐全,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2、 要求任课教师认真负责,自行组织学生出勤,并严格考勤。教务处将联合质量处进行督察。对学生缺课视情况将对任课教师提出警告、整改、直至停课。
3、 要求任课教师认真备课、授课,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秩序、质量。不能无教案上课,不能抄袭上课。
4、 严格学生结业成绩考核,制定考核方案,有实施、有痕迹。
5、 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保证上课时间,不能出现漏课现象,不能经常出现调代课情况。
6、 保持课堂教学严肃性,不得讲授与课堂教学无关的内容,注意自身言行,不得发表与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有底线、有操守,讲职业道德。
会上,人事处于丽处长就劳动纪律方面提出了要求:要规范严谨劳动纪律,加强选修课教师出务考勤,加强课堂管理,做好工作量统计。
质量处谭处长要求选修课应与日常教学要求一样,严格作息时间,不能迟到或提前下课,确保授课质量。
会议最后,晏处长进行了再次强调并希望本学期选修课能保质保量的完成,达到教学要求,实现教学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