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有效推进我校师资队伍三个工程建设,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名师评选与管理办法(试行)》(辽铁院发〔2014〕39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届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且受聘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名额不超过专兼职教师总数的3.5%(6人)。详见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评选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二、评选程序
1.填写《教学名师推荐表》
2.相关部门审核
3.上交《推荐表》及佐证材料(网上公示)
4.学术委员会评分确定提名人选
5.测评打分,汇总统计结果
6.提报校长办公会
7.结果公示
8.结果公布
三、材料报送
1.申报人需根据辽铁院发〔2014〕39号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严格按照申请推荐表相关项目,准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表中近五年相关信息的时效范围为2011年8月1日—2016年8月31日。《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
2.申报人佐证材料实物及电子扫描件一份(网上公示)。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8日下午15:00。报送地点: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4.相关表格在教务处网页师建工程栏目中下载。
5.联系人:苏慧 电话:3920704 邮箱:suhuihappy@163.com。
附件:
1.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评选与管理办法(试行)》(辽铁院发〔2014〕39号)(修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