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学生是课堂的主体,为保证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促进优良学风的养成,特制定本守则。
2.适用范围
全校学生。
3.总则
3.1教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应保持严肃、安静、清洁、整齐。
3.2应尊重教师、注重文明礼貌,课堂上一切活动均应听从教师的指导和安排。
4.课前准备
4.1应严格遵守学院教学作息时间,在上课预备铃响后,及时进入教室。因故迟到的学生,应喊“报告”并经教师允许后进入教室。无故迟到超过10分钟者,按旷课论处。
4.2学生应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时主动擦净黑板。合班上课的课程由各班班长协商安排值日,并负责监督检查。
5.听课过程
5.1上课铃声响过后,教师应向学生宣布“上课”,由值日班长喊起立,教师回应“请坐”后开始授课。
5.2上课时要集中精力,认真听课,做好课堂笔记。
5.3在回答教师提问或有疑难问题时,应举手示意,经教师同意后起立回答或问询。
5.4如果对教师授课内容或方式有不同看法,不得随意打断教师的讲授,可以举手示意并经教师同意后起立提出,或者在课后反馈给教师,不得做出对教师起哄、喧叫等不礼貌的行为。
5.5上课时不看与授课内容无关的图书资料、报章杂志,不做与课堂学习无关的事情,不与周围同学交头接耳,不得影响其他人听课。
5.6不得在授课过程中使用手机、MP3、MP4、游戏机等影响课堂秩序的物品。
5.7不得早退或中途出入教室,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中途离开教室时,应征得教师的同意。
5.8上课时,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教室或将师生叫离教室。
5.9下课时,教师应明确“下课”后学生方可离开课堂。
5.10学生班长及班干部应协助教师维持课堂秩序,并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考勤情况。
6.教学环境
6.1应爱护教室内教学设施,不准在门、窗、桌椅、墙壁上涂字、刻画。教学设备、灯光、电器和课桌、椅等,不准随意拆卸、搬出。
6.2教室属于公共场所,在教室内要杜绝一切不文明行为的发生。严禁穿背心、拖鞋进入教室;上课时不准吃东西、教室内禁止吸烟,不准随意吐痰,不准乱丢纸屑果皮杂物;不准在教室内争吵喧哗;合班上课的教室座位由各班班长协商划分区域,不得争抢座位;异性交往时应举止得当,行为文明。
6.3不得在教学场所附近喧哗、打闹。在教室外等候上课时,应保持安静,不得影响其它班级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