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问题通报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以下简称中煤地质总局)党委书记、副局长侯慎建没有尽责履行主体责任,没有尽责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导致中煤地质总局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中煤地质总局2010年至2015年收到信访举报288件,无一起立案,未对一人作出党纪政纪处理。系统内违规违纪问题丛生,选人用人问题突出,侯慎建有多名亲属在系统内工作,其妻连续两次在下属单位违规提拔。下属某局党委书记提拔自己的儿子,三个月内从副科级提拔到副处级。
中煤地质总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郭守光不尽责履行监督责任,监督执纪问责严重缺失,并且带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16年9月19日,国资委党委决定给予侯慎建撤销党委书记、副局长职务处分,按班子副职非领导职务安排适当工作;给予郭守光撤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处分,按部门正职非领导职务安排适当工作。
违纪问题特点
党的建设严重弱化。侯慎建、郭守光作为中煤地质总局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对“两个责任”认识模糊、工作领导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企业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2003年以来,中煤地质总局党委一直未换届,下属18家单位中12家未能按期换届。
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侯慎建、郭守光管党治党责任缺失,担当意识不强,查处违纪问题态度不坚决,监督执纪偏轻偏软。中煤地质总局2010年至2015年收到信访举报288件,无一起立案,未对一人作出党纪政纪处理;对大量应立案调查的问题,均以组织处理方式代替纪律处分。
选人用人问题突出。中煤地质总局选人用人存在严重“近亲繁殖”现象,侯慎建、郭守光均有多名亲属在集团或系统内任职,部分领导人员的亲属通过弄虚作假进入系统工作,并存在违规提拔等突出问题。
“四风”问题屡禁不止。中煤地质总局领导班子多名成员在党的十八大后顶风违纪,多次发生“四风”问题。其中,2014年11月,郭守光到下属单位调研,违规接受公款宴请,上高档菜品,饮用茅台酒。
违纪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
侯慎建、郭守光违纪问题的发生,既有理想信念动摇、律己不严等内因,也有监管不力、制度松软等外因,但究其根源还在于“两个责任”意识不强、落实不力。
责任意识淡薄,落实措施乏力。侯慎建作为党委书记,对主体责任的认识跟不上、工作跟不上,只喊口号不抓落实;不把精力放在管党治党上,而是热衷于干部选拔任用,疏于监督管理。郭守光作为纪委书记,对违规违纪问题,该发现没有及时发现,发现了也未及时采取措施,不主动向党委汇报,监督执纪严重缺位。
领导带头违纪,表率作用尽失。侯慎建、郭守光作为中煤地质总局党委、纪委的主要负责人,自身要求不严,带头违反党规党纪。侯慎建有多名亲属在系统内工作,其妻连续两次在下属单位违规提拔,带坏了一个企业的政治生态,毒害了选人用人的风气,损害党的形象。郭守光身为纪检干部,有多名亲属在系统内工作,接受公款宴请,多次在下属单位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
纪律规矩松弛,敬畏之心缺失。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侯慎建、郭守光不仅自己没有把纪律和规矩当回事,也疏于对干部的日常纪律监督。2010年国资委巡视组要求对违规选人用人问题进行整改,领导班子成员视而不见、置若罔闻,不但不带头整改,而且顶风违纪。多名班子成员拒报、瞒报亲属从业情况,部分下属单位领导隐瞒房产、出国(境)、亲属从业等情况,在巡视组调查了解情况时仍提供虚假信息。
监督检查缺位,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违规违纪现象就控制不住。侯慎建作为党委书记,对制度执行情况不管、不问。郭守光不敢监督、不善监督,对违反制度的问题视而不见。中煤地质总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规章制度,但多名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违规违纪、带头破坏制度,使之成为一纸空文。
教训和警示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各级党委、纪委以及党员领导干部要从通报的违纪问题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把“两个责任”扛起来,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责权范围,建立和完善落实“两个责任”报告制度,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逐级传导压力。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找准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抓住突出问题,主动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真正把监督责任担起来。
抓住“关键少数”,发挥表率作用。“关键少数”是推动发展、引领发展的关键因素。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用好巡视“利剑”,积极探索权力制约监督的有效途径。
严明纪律规矩,抓早抓小抓严。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党的“六项纪律”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把管和治更多体现在日常,实现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有机统一。要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及时约谈,督促提醒其将“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严肃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现问责常态化,倒逼责任落实。只要发生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就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抓好制度建设,实现标本兼治。要结合巡视、审计等发现的问题,针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深入查找廉洁风险点,不断完善制度,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构建“不能腐”的体制机制上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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