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对2017年以来查处的18起高校干部职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湘潭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教师成然违反政治纪律问题。
2017年以来,成然在《好好生活:观念与方式》和《媒介与政治》等两门全校公共选修课的授课中,插播引用国外媒体大量不实资料图片和报道,发表了一系列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曲解党和国家政策、诋毁英雄模范人物等不当和错误言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在学生中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成然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工资等级由专技10级降低至专技12级的处分。
2.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副院长雷艳云学术不端问题。
2016年8月,雷艳云在Journal of New Materials for Electrochemical System杂志第三期发表题为“Application of Electrochemical Immuno-sensor Based on Ketamine Hydrochloride for the Detection of Sports Illlicit Drugs”的论文,该论文与江苏大学硕士研究生陈某毕业论文存在部分内容雷同现象,构成学术不端行为。雷艳云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并撤销其教授职称,免去副院长职务。
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原保卫处处长朱平华违规收取招生劳务费和买卖假学历证书问题。
2009年至2014年,朱平华利用其曾任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成教部负责人的影响,借助学院的招生平台,为湖南经济管理专修学院组织生源120人,违规收取招生劳务费60000元;2008年至2015年,朱平华参与买卖假学历证书,先后为14人违规办理了假学历证书。朱平华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岗位等级由正处级降为副处级的处分。
4.湖南城市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教师喻杰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问题。
2014年至2016年,喻杰在所授课程的试卷阅卷过程中,采用更改、增补试卷内容,请人代做后更换原试卷的方式,违规为学生更改分数,并以此为条件,向部分女学生发送暧昧信息,提出外出开房等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遭到学生拒绝。喻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工资等级由专技9级降低至专技10级的处分。
5.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团委副书记殷丹等人考试舞弊问题。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团委副书记殷丹、体育学院教师荣礴、研究生院培养科科长李敏、商学院正科级辅导员吴敬东、人事处科长吕磊、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正科级干部李志强在参加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博士生招生考试中存在考试舞弊行为。殷丹、荣礴、李敏、吴敬东、吕磊、李志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副院长杨建农违规改造及出租音乐厅牟利问题。
2016年,杨建农违背音乐舞蹈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擅自引进某公司投资学院音乐厅灯光设备的改造,并通过向音乐厅使用单位违规收取灯光租赁费作为公司的投资收益;2015年至2017年,杨建农利用担任音乐舞蹈学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通过向音乐厅使用单位收取灯光租赁费、加班费和照相费等方式,违规收费44400元,个人获取不正当利益6000元。杨建农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7.长沙理工大学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唐忠旺未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去向问题。
唐忠旺于2017年2月14日至21日前往澳大利亚帕斯看望留学的儿子。唐忠旺未按照学校要求按时回国返校上班,旷工4.5天,并未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去向。唐忠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湖南农业大学原幼儿园园长骆柏娟冒领幼儿困难补助问题。
2014年3月4日,骆柏娟在2012年秋季学期、2013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困难幼儿补助名单评定工作中,虚构19名困难幼儿名单,在学校计财处冒领幼儿困难补助9500元。骆柏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9.湖南女子学院教师胡治宇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问题。
胡治宇是该校2016年下学期《社会学》课程期末考试的出题老师。2017年1月9日(考试前一天),胡治宇向某女生泄露考试试题,导致该女生又将试题泄露给其他同学。当天,胡治宇在其办公室对该女生实施了强制猥亵,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胡治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湖南工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副主任魏薇篡改个人档案资料问题。
1996年,魏薇父亲通过关系将魏薇户口簿和身份证上出生年龄由1965年11月5日改成1968年11月5日,并将魏薇个人档案中4份档案资料的出生日期由1965年11月5日涂改成1968年11月5日。对于出生年龄被更改的事实,魏薇本人没有主动更正和向组织报告,并一直将自己的出生日期填写为1968年11月5日。魏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湖南文理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学工办副主任廖力赌博问题。
2017年6月14日,廖力利用鲨鱼赌博机进行赌博,被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反扒大队当场查获,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除收缴其赌资外,并对其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廖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南华大学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章求才等人酒驾问题。
2017年1月19日,章求才酒后驾驶,被衡阳市交通警察支队石鼓区大队给予罚款20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7年1月11日,工会文体干事雷永志酒后驾驶,被衡阳市交通警察支队特勤大队给予罚款10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7年2月21日,电气工程学院自动化教研室教师洪镇南酒后驾驶,被衡阳县交警大队给予罚款10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章求才、雷永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洪镇南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3.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保卫科副科长张晖等人吸食毒品问题。
2016年6月19日,张晖因吸食毒品被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青山派出所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2016年11月29日,后勤保障部职工喻辉因多次吸食毒品被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给予强制隔离戒毒二年的处理;2016年6月14日,后勤保障部职工蒋文因吸食毒品麻古被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青山派出所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2016年6月17日,后勤保障部职工曾志因吸食毒品被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青山派出所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2016年11月10日曾志因再次吸毒,被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2015年7月18日,后勤保障部职工李为因吸食毒品被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潇湘派出所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2016年6月24日,在医院和公安机关联合组织的“医院重点岗位毒品检测行动”中,李为被公安机关认定为第二次吸毒,被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行政处罚。张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工资等级由技术工4级降低至技术工5级的处分,并免去其职务,喻辉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工资等级由技术工4级降低至技术工5级的处分,蒋文受到党内警告、工资等级由技术工3级降低至技术工4级的处分,曾志、李为分别受到工资等级由技术工4级降低至技术工5级的处分。
14.湖南医药学院辅导员杨小勇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
杨小勇系2013级临床医学学生叶某的辅导员。2016年3月25日,叶某的母亲段某向杨小勇转账4万元请求为其女儿办理专升本的事情。后因叶某的成绩未达到专升本报名考试资格要求,专升本的事情未办成。段某多次要求退回4万元人民币,杨小勇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直至组织调查期间,杨小勇才将该款退还段某。杨小勇受到岗位等级由助理政工师降为政工员的处分。
15.湖南科技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水电中心工作人员张湘零挪用公款问题。
2016年3月至11月,张湘零在后勤服务总公司水电中心从事学生公寓电费收缴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挪用收取的学生公寓电费共计34618元,用于归还其个人信用卡欠款和个人消费。张湘零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收费工作岗位,退交全部挪用款项。
16.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处工作人员郭多夫套取勤工俭学资金问题。
2014年底至2016年10月,郭多夫与其下属张春喜(临时工)利用管理学校北校区宿管站勤工俭学工作的便利,通过虚列造表的方式套取勤工俭学资金14880元,其中7650元用于支付未造表但实际顶岗参加勤工俭学的学生劳务费,7130元被郭多夫和张春喜私分,郭多夫分得3450元,张春喜分得3680元。郭多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17.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谢希钢等人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1年5月,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春季至2014年春季教材招投标采购中,谢希钢对投标公司资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投标公司以虚假的业绩证明和已过期的《出版物发行许可证》作为投标文件中标,谢希钢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校级督导员袁贤莉对学校教材费的收取和管理混乱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并对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至2016年违规收取学生教材费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财务处长银样军对学校教材费的收取和管理混乱问题负直接责任。谢希钢、银样军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袁贤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8.湖南科技职业学院保卫处处长吴飚违规收取管理服务费问题。
2014年至2016年,吴飚在担任学校保卫处处长期间,违反群众纪律,在没有明确的收费依据的情况下,擅自同意保卫处人员和物业公司保安违规收取学生宿舍送水人员管理费、家属区外来住户停车费、进校送货车辆管理费等共计10950元。吴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共湖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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