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6日中午12时,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数学建模协会(简称:数学建模协会)第三次代表会议在综合楼201教室召开,参与本次会议的人员有:基础部教师代表谷亮老师及各班学生代表。本次会议就建立数学建模协会章程,各部门职责,未来的工作规划等进行了汇报、商讨,并通过了《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数学建模协会章程》。
数学建模协会由校内数学建模爱好者秉承着“推广普及数学建模知识,培养数学建模人才,丰富校园生活,共同研究学习”的思想,在基础部的支持下组建成立的学习研究性协会。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个人能力,培养数学建模人才,代表学校参加建模大赛,扩大学校影响力,为学校再创佳绩。
现将协会章程公布如下:
辽铁院数学建模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全称: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数学建模协会
简称:数学建模协会
第二条:建模协会是学生自愿结成的,非营利的,为学生提升自信和传播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学术性组织。接受我校基础部的监督,在其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协会以“培养数学定向人才,推广、普及数学建模知识,共同学习”为宗旨。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四条:本协会以推广、普及知识、提高我校学生数学知识,软件应用兴趣爱好为主要任务。共同营造和谐有趣的学习气氛、共同进步, 在学到知识的同时代表学校参加省数学建模,国家建模等竞赛。并力争在成为校内有实力,有影响的模范学生协会。
第三章 会员
第五条:凡本校注册的学生,愿遵守本章程,满足下列条件,均可加入本协会: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2、思想健康、积极向上;
3、热衷高等数学,软件应用。
第六条:会员的义务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遵守校纪校规。
3、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注意自我形象,遵守协会内部的各项纪律,维护协会的荣誉。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
1、 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有向本协会活动及理事会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 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的权利。
4、 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的权利。
5、 有优先参加组队参加的各种定向赛的权利。
6、 有在各种活动中表现出色、得好成绩获得奖励的权利。
第八条:凡有违反校纪,不遵守本章程的行为,作自动退会处理。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协会实行部长管理制。
第十条:主事部门由各个部部长组成,负责本协会日常事务,组织本协会各种活动,并负责每年选举新一届会长、理事长。会长、理事长定期组织各部长召开会议决定协会活动和发展。
第十一条:本协会以下设共处五部,即:学习辅导部、秘书部、宣传部、组织部、活动部。
第十二条:开展培训活动,使会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得到提高。邀请在此方面有专长的老师作为协会的指导老师。
第十三条:职能设置:
1. 会长:
代表本协会的形象,全面负责本协会的各项工作。把握协会的发展方向,起到龙头作用。
2.理事长:
帮助会长做好协会工作,处理协会遇到的问题,向本协会负责,并做好联系指导老师联系基础部的工作。
3. 副会长:
副会长处理本协会的各项工作,向会长负责,下对各部门具体工作做到帮助与指导,做好会长与部长之间的沟通工作,使得协会的各项工作能顺利有效进行。
4.学习辅导部:负责向新老队员教授各方面的专业知识,学会使用应用软件,论文写作。培养竞赛人才,为学校取得荣誉,扩大协会的声誉。
5.活动部:负责协会比赛和校赛工作,帮助学习辅导部开展授课工作,同时负责本协会对外联系和对外形象工作,拓展我协会的阵地。联系各种联谊活动;并定期组织会员进行集体的活动增进会员之间的感情。
6.宣传部:负责对协会和每次活动的各期宣传。负责对会员纳新工作,保证协会新鲜血液的不断注入,负责本协会形象宣传工作,以展牌,海报等形式作好对外宣传,为协会各项活动的开展打响第一抢,从而扩大协会的影响力。
7.组织部:负责接收各类校级文件,管理会员档案及协会资料。管理会员登记,负责接受新成员,组织“优秀会员”的评比,协助各部门工作。负责注册协会的考核记录和档案的管理。
8.秘书部:负责协会固定资产及各类物品的保管,使用及分配。负责协助理事会制定和修改本组织的章程,对会员的出席情况进行考核。负责监督和检查本会日常工作和工作人员的纪律。负责协会的各会常务工作。
第五章:协会内部管理
第十四条:为使本协会正常、高效运作,特制定如下内部管理制度:
1、协会由各班代表组成理事会,负责协会的理事工作,每月开一次例会,所有理事都应做到不迟到、不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需秘书部批准,对于未经批准迟到两次、缺席三次以上者作免除协会职务处理。
2、所有理事具有相同发言权、表决权,一切干部在协会内无级别之分,坚持民主公平的理事原则。
3、所有理事有义务高质、高效完成所交予的任务。各部门之间要相互沟通,保证信息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4、各部门与基础部保持联系,以保证活动的正常快速进行。
第十五条:认真负责,扎实肯干的干部,将在年终给予荣誉证书。
第十六条:工作不尽责,丧失工作热情的干部,经理事会讨论导师同意决定后给予降职或免职处分。
第十七条:干部的选拔本着重点培养和会员、理事推荐的原则,择优选取任用。
第六章:财务管理
第十八条:本协会一切经费,由本协会秘书部负责保管。
第十九条:财务账目由秘书部部长专人负责登记,部长及其他任何人不得在财务或部长不在时接触账簿或直接掌管财务。
第二十条:各项活动所需资金必须做到真实性与透明性。
第二十一条:所有开支必须有发票或者收据。
第七章:工作程序
第二十二条:由各相关部门负责活动提前筹备活动。
第二十三条:筹备工作做好后,报赊帐审批,由秘书部报导师备案。
第二十四条:工作由各部门及干事具体负责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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