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基建办公室是在学院党政领导下,统一负责全院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规划法》、《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市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基建工作做到依法办事;
二、根据学院建设和发展的总体规划,编制和上报年度基建计划,落实学院下达的基建工作任务;
三、新建工程项目,必须先报建,经审批后再施工的基建管理程序办事,做好工程项目的报建和备案工作;
四、负责工程项目地勘、设计的联系和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水、电、路通畅,施工场地平整),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五、负责基建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达到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六、负责建筑材料的供应和管理,把好材料管理的“三关”(采购关、检验关、验收关),做好乙供材料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既要发挥他们在工程建设上的作用,又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和管理;
八、做好协调工作,协调基建合作单位之间的关系,推动基建工作的正常开展;
九、深入施工现场和工作实际,随时了解和掌握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基建办公室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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