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辽铁院发[2018]77号)文件相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18/2019学年全校教科研成果申报和校内优秀论文评选工作,请各部门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内容
1、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内取得的本专业相关成果,包括(著作、论文、成果获奖、专利、软件著作权)。
2、课题负责人核对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内结题的项目状态与信息是否完善。
3、根据学校《科研奖励办法》,对本学年的论文开展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参评论文为公开发表的论文(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的高水平论文不在评选范围,另行奖励)。参评论文需要在科研系统填报是否代表作中选择“是”,参评论文最多选择一篇,并在申报期内将原件交发展规划处。
二、填报人员
全体教师。
三、信息填报截止时间
2019年9月16日24:00前。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收申请。为不影响学校绩效考核、数据平台申报及个人科研成果奖励、职称评审、人才评选,请严格遵守申报时间。
四、网站信息
本系统支持360极速模式、火狐、谷歌浏览器,不支持IE。
登录方法:学校网站首页→分类导航→教师→教学科研→科研管理系统
或输入网址http://192.168.100.100:8033/NMIS/logi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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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人要严格遵守学术准则,对在成果申报中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按《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2、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内取得的本专业相关成果,包括(著作、论文、成果获奖、专利、软件著作权),在科研管理系统内填报,无需部门负责人审核,申报信息只有一次修改机会,如果二审不通过,延期至下次申报。
3、请按系统申报要求认真申报,所有成果都由本校第一负责人申报,并同步到参与人。为了不影响本人和参与人的成果奖励和职称评审,请第一负责人及时申报,参与人配合监督。
4、所有上传的附件必须为PDF格式,文件名按提示要求书写,其他格式和写法不予认定。
5、成果获奖是指教科研成果获奖,不包括竞赛获奖、指导学生比赛获奖、课题结题等。
6、公开发表的论文增刊、扩展版、论文集、会议论文、连续型电子期刊不在审核和评选范围之内。
7、再版教材、著作不在审核范围之内。
8、如有问题,请联系发展规划处张丹老师,联系电话3920719。
发展规划处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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