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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发布时间:2018-05-18

   1.设立“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资金”300万元,通过多种途径帮扶困难家庭毕业生实现就业。设立“大学生创业资金”500万元,用以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资金的使用以无息贷款为主要方式,无息贷款项目的资助额度一般为2万元,合伙经营项目可累计,对极具发展前景的项目资助最高额度为10万元,偿还期为3年。在本地区创业的毕业生享受工商、税务等24项政府创业优惠政策。

   2.利用沿海产业基地急需人才的有利条件,通过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及时发布企业需求信息,组织基地内项目企业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对项目企业接收的毕业生,为其办理人事代理事宜,全程免费服务,帮助毕业生落实人事关系、档案等,解除毕业生的后顾之忧。为基地接收的毕业生发放毕业生跟踪卡,注明办公电话、网址等信息,及时解决毕业生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难题。

   3.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提供见习岗位,为见习高校毕业生发放见习补贴、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享受各项见习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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