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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规则除隐患、安全文明出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发布时间:2019-11-28

什么是交通安全日?

20121118日,为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国务院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的12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自此,全国交通安全日已经走进第八年,“122”在社会上的认知度逐步提高,已成为广为人知的交通安全宣传日。

八年一弹指。

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从2.39亿辆增长至3.43亿辆;

全国机动车驾驶人从2.61亿人增长至4.29亿人;

机动车保有量超过百万的城市从23个增加到66……

八年惊天变。

通行秩序越来越好了;

文明礼让越来越多了;

人们的法治意识越来越强了……

这是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功劳,也与全国交警、媒体机构、社会企业、公益组织等坚持不懈、润物化人的持久宣传有关。



行人应注意的基本安全常识

一、行走须知

  1、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

  2、行人不准在车行道 上追逐、勐跑,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勐拐横穿;

  3、不准在道 路上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4、不准在公路上玩耍、嬉闹;

  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二、乘车须知

  1、不准在道路中间招唿车辆;

2、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3、乘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在车内吃东西;

  4、不强行上下车,做到先下后上,候车要排队,按秩序上车;下车后要等车辆开走后再行走,如要穿越马路,一定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穿行;

  5、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无载客许可证、运动证的车辆;

  三、骑车须知

  1、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

  2、拐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拐弯;

  3、不准双手离把,不准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4、不准车辆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5、要经常检查车子性能,响铃、刹车或其他部件有问题时不能骑车,应及时修理;

  6、不准撑伞骑车,不准骑车带人;

  7、不准在道路上学骑车;

  8、不准在车行道上停车或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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